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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工业学院档案征集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

时间:2024-09-09点击数:来源:

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根据《档案法》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》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有关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归档类别及其内容

1.干部人事类档案

主要包括履历类材料,自传和思想类材料,考核鉴定类材料,学历学位、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、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,政审、审计和审核类材料,党、团类材料,表彰奖励类材料,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,工资、任免、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,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组织部(党校)、人力资源部(教师工作部)、纪检(监察)机构等部门。

2.党群类档案

主要包括党委、工会、团委、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、会议记录及纪要,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、总结,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党政办公室、宣传部(统战部)、工会、团委等部门。

3.行政类档案

主要包括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、会议记录及纪要,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、行政管理的材料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党政办公室、人才办公室、保卫工作部(保卫部)、发展规划部、人力资源部(教师工作部)、计划财务部、审计部、后勤保障部等部门。

4.学生类档案

主要包括高中档案、高考档案构成的学前档案,入学登记表和学校教务部打印的高考材料构成的入学档案,校级及以上奖励材料和校级及以上惩罚构成的学中档案,学籍卡、毕业生资格审查表、毕业生登记表、体测表构成的毕业档案,党团材料和其他材料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教务部、组织部(党校)、团委、学生工作部(学生部)、各系部等部门。

5.教学类档案

主要包括上级教育主管机关下达的指令性、指导性文件,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,招生工作的材料,学籍管理材料,学生奖惩材料,教学计划、方案和教学大纲,教学改革方案、总结,教材方面的材料,教学实习、生产实习、毕业实习方面的材料,课堂教学材料,优秀的典型的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及评审意见,毕业生去向材料,毕业生质量调查材料,师资培训的计划、考核和总结,出国进修等文件,教研室的教学总结,教师教学经验总结、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材料,教学情况调查表,教师工作量的规定及执行情况材料,继续教育部和各类培训班、进修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人力资源部(教师工作部)、教务部、教学质量监控部、学科建设办公室、继续教育部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、各系部等部门。

6.科研类档案

主要包括立项论证阶段材料,研究实施及过程管理阶段材料,结题验收及绩效评价、成果管理阶段材料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科学技术部、各系部等部门。

7.基本建设类档案

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材料、监理文件、施工文件、竣工图、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基本建设管理部、计划财务部、审计部等部门。

8.仪器设备类档案

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、贵重、稀缺仪器设备(价值在10万元以上)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、使用、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资产管理部、各系部等部门。

9.产品生产类档案

主要包括学校在产学研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、样品或者样品照片、录像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教务部、工程训练中心、工业人工智能技术研究中心、各教学系部等部门。

10.出版物类档案

主要包括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、其他学术刊物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教务部。

11.外事类档案

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、出国考察、讲学、合作研究、学习进修的材料,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、教师在教学、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,学校开展校际交流、中外合作办学及管理外国专家、教师等的材料,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等的材料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国际交流合作部。

12.财会类档案

主要包括会计凭证,会计账簿,财务会计报告,其他会计资料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计划财务部。

13.声像类档案

主要包括照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幻灯片、磁盘、影视胶片、缩微胶片。

档案形成部门:宣传部(统战部)、团委等部门。

14.电子文件类档案

主要包括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,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、磁盘、光盘、U盘等载体,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、处理,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递的文件。

档案形成部门:党政办公室等部门。

15.其他综合类档案

主要包括奖品类、印章类、字画类、赠品类、其它类等档案。

档案形成部门:党政办公室。

二、归档要求

1.归档时间

(1)干部人事类档案在有关部门材料形成后1个月内归档。

(2)财会类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,当年形成的财会档案,可由财务部临时保管1年,再移交档案馆保管。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,须经档案馆同意。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。

(3)基建类档案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归档。

(4)科研类档案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归档。

(5)学生类档案归档范围中的学前档案和入学档案,在新生入学当年12月之前归档,学中档案在档案形成当年年底前归档,毕业档案在毕业生离校2周前归档,党团材料在完整之后2周内归档,其他材料在形成之后1个月内归档。

(6)教学类档案在次学年寒假前,各教学相关部门将上学年形成的档案材料归档。

(7)其他类档案,各相关部门在档案形成之后半年内归档。

2.归档程序

(1)档案形成部门按照档案管理规范整理好需归档的材料。

(2)在归档时间之内,档案形成部门填写档案移交表。

(3)档案形成部门与档案馆工作人员共同核对归档数据,共同签名,并注明归档时间,完成归档手续。

3.归档注意事项

(1)复印件必须加盖部门公章。

(2)归档明细见附件《太原工业学院档案归档内容明细》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档案意识。树立“为党管档、为国守史、为民服务”的理想信念,贯彻落实《档案法》相关规定,执行学校档案相关管理度。

2.加大考核力度,促进科学规范。将各部门档案归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,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档案工作上水平、上台阶。

3.建立问责机制,推动责任落实。对在档案征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,给予表彰、奖励。对工作不力造成损失者,依据《档案法》《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,给予相关处罚,并对相应部门负责人追责、问责。

四、附则

1.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档案馆。

2.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附件:太原工业学院档案归档内容明细

太原工业学院

2024年1月4日